企业设立登记、项目备案和开工建设一件事清单
一、企业设立登记:
1.公司登记(备案)申请书(法定代表人签署),纸质原件1份;
2.公司章程(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,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),纸质原件1份;
3.股东、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,原件核验,复印件1份;
4.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,(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,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(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))。原件1份;
5.租赁(借用)房屋作为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的,提交租赁(借用)合同和产权人的房屋权属证明。租赁(借用)宾馆、饭店作为住所(经营场所)的,提交租赁(借用)合同和宾馆、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。租赁市场铺位的,提交铺位租赁合同和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。租赁军队房地产的,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和《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》复印件;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,可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;属于农村的自建房无产权证且性质为住宅需提交村委会的证明(证明产权且同意将住宅作为某某的经营场所使用)及房屋安全鉴定评估报告;城市建成区的自建房屋需要提交房屋安全鉴定评估报告。
二、项目备案:
1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
2.项目备案申请报告(红头文件)内容须明确:企业基本情况、项目名称、建设规模、建设内容、项目总投资额、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工业园区的定位申明、企业备案项目信息真实性的承诺;
3.入园(框架)协议或续建申请(新入园企业提供)
三、开工建设一件事:
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许可证材料:
1.有关土地证明文件(出让合同,有土地证或不动产证的也需提供)
2.“开工建设一件事”申请表
3.项目备案文件
4.单体报建图??(总平面图)
5.建设工程设计方案
施工许可证材料:
6.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、施工合同
7.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
8.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
9.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
10.质量安全申报书和申请施工许可承诺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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